1. 在线咨询
  2. 400-886-9955[全国免费咨询热线]
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-886-9955

您的位置:鲲鹏官网 > 正文

一、EB-5简介

  EB-5,美国职业移民第五类优先类别的简称,由美国国会于1990 年创立,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,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。根据此方案,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,并在美国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工人就业机会,即可获发两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。两年届满前90天,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,可申请“条件移除”而成为永久居民。此方案的投资额为100万美金;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(Targeted Employment Area),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。进行投资的方式有两种:投资创办一个新商业企业或拯救陷入困境的企业。

  EB-5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当宽松,没有商业背景、年龄、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,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(包括个人累积所得、赠与、继承等多种途径),一人申请,全家(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)均可同时获得绿卡。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城市居住,或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。

  二、EB-5投资法案内容

  《EB-5投资移民法案》创立于1990年,当时的内容是:

  1.投资100万美元,创立并经营管理项目

  2.必须直接创造10个就业岗位

  1993年,区域中心移民法案诞生,内容修订为:

  1.投资到美国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在TEA组建的项目中

  2.投资额降至50万美元

  3.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岗位

  2003年,布什总统调整移民法案

  1.开辟特快审理通道,移民个案2个月内审核完毕

  2.首个官方背景区域中心成立,侨外移民董事长、总裁丁颖女士受邀考察

  三、申办流程

  申办流程(依当时美国移民局、NVC、领馆具体审批进度为准)

  a依据当时美国移民局、NVC、领事馆具体审批进度为准

  b 投资款根据不同项目法律文件的放款时间要求,从托管账户进入实现已选定的投资项目中

了解更多详情点击进入美国投资移民频道

金牌专家与御用律师团队

更多>>
----------------------鲲鹏精彩活动----------------------
-----------------------鲲鹏荣誉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关闭